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47801—2026),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陪同就医服务领域首项国家标准。陪同就医服务人员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一起来看——
谁可以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标准明确将服务提供者限定为“机构”,区别于志愿服务。 服务提供者: 通过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获取收益的机构。 服务对象: 因行动、认知、地域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就医不便者,或追求更好就医体验的个人。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 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的人员。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有哪些要求? 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扰乱诊疗秩序,不误导服务对象,不干预医务人员的专业决策; 参加岗前培训并考核通过; 定期参加专项培训; 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具备同理心和人文关怀,能主动关怀服务对象身心状态;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主选择权、决策权、个人习惯和民族习俗; 良好的责任心意识和守时观念; 心理素质好,善于自我调节情绪; 保护患者信息和隐私。 应掌握以下专业知识: 医疗场景常识 挂号流程、医院和科室布局、终端服务设备使用方法等。 基本安全知识 医院应急疏散路线、常见突发意外(如摔倒、晕厥)的应对。 其他满足陪同就医服务正常开展的专业知识 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就医安排能力 就诊信息的梳理、就诊流程的安排等。 协调与沟通能力 协助医患沟通、就诊信息的记录和转达等。 情感支持能力 陪伴、倾听、回应、安抚等支持。 应急能力 陪同就医可以提供哪些服务?不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陪同人员应在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协助服务对象开展以下活动: 领取预约号; 代买或代取基础医疗用品; 轮椅、陪护床、一次性口罩等。 引导服务对象至指定科室、检查室或治疗区域; 预约检查、做检查准备; 样本送检; 领取药物和检查结果,必要时代发快递; 记录医嘱; 代取、复印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办理出入院手续; 办理缴费; 生活辅助; 预定交通工具、餐饮,临时保管物品等。 情感支持。 陪同人员不应开展以下服务: 检查结果判读; 参与医疗操作; 提供医疗建议; 代替服务对象或家属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 调整用药方案; 关键医疗信息的隐瞒、篡改和选择性传递;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