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三类地区月薪下限最高2350元
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 发布时间:2026-08-18 09:56:18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2350元、二类2250元、三类2150元。
根据通知,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提高,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分别为13.5元、12.9元、12.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25.3元、24.2元、23.3元。
此次调整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和《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结合全省经济发展实际,并综合考量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后确定。
通知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为剔除以下项目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和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到位。新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 乔静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