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部门联合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减轻取证负担促进人才流动
作者: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网 发布时间:2026-08-14 19:42:38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正式启动职业技能证书(含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工作,旨在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破除技能人才跨行业流动壁垒。
根据部署,此次互通互认重点围绕电工、焊工等常见特种作业岗位,推出三项具体举措:
一是简化考试流程,减轻从业人员负担。 对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市场监管任一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除有特别规定外,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及理论考试,大幅降低重复考核成本。
二是打通认定通道,促进技能等级提升。 上述持证人员可视同其技能水平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五级)或中级工(四级)水平,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直接申报更高一级的技能等级认定,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拓宽路径。
三是优化评价模式,强化数据共享服务。 鼓励评价机构探索“一试多证”方式,即通过一次考试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合开展技能评价。同时,四部门将建立统筹协调和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及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证书查询平台,为劳动者提供证书信息全国联网查验服务,确保证书真实可溯、跨域通用。
此举将有效解决技能证书多头考核、重复评价等问题,进一步激发技能人才活力,助力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记者乔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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