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演唱会经济的支持政策焕新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十多个部门制定的《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近日发布。《若干措施》取代2024年出台的试行政策,从资金奖补、文旅惠民、出行保障、消费拉动、产业链培育、城市宣传等维度推出一系列措施。
新的政策兼顾主办方扶持、歌迷福利、全产业链培育三大方向,以政策红利激活演艺消费、擦亮太原“歌迷之城”城市IP,从而实现从“单场演出扶持”向“全域文旅联动发展”转变,持续做大做强太原市演艺经济,增强城市吸引力与美誉度。
奖补规则:新增省外观众上浮奖励
对具有资质的合法经营主办单位,在太原市区域内举办演唱会,单场售票规模7000人(含)—15000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单场奖补15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5000人(含)—30000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场奖补5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30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单场奖补80万元。
新增支持措施:对单个项目省外观众比例超过70%的,奖补金额上浮10%。
景区免票:新增二次免票权益
对演唱会门票持有者,在单场售票规模7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演唱会举办前3天至后3天期间,可凭演唱会门票免晋祠天龙山景区、蒙山景区、太原动物园、太原碑林公园、晋商博物院、双塔博物馆、太山博物馆、龙山石窟博物馆、崛围山博物馆(窦大夫祠、净因寺、多福寺)等景区首道门票。鼓励其他景区推出减免门票等优惠举措。
歌迷迎来新的福利:自购票之日起12个月内可提前预约再享受免一次首道门票游览。
出行保障:在免费基础上向专属化定制化发展
对演唱会门票持有者,在单场售票规模7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演唱会举办前3天至后3天期间,可凭演唱会门票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在演唱会当日,市交通部门负责对在省体育中心体育场举办的演唱会增派公交车辆免费接驳、提供延时服务。
鼓励公交公司装饰演唱会接驳公交车为歌迷专属公交车,升华服务保障工作;鼓励太原机场、太原铁路局协同主办方根据大型演唱会流量和歌迷需求适时开通歌迷专列或包机。
城市营销:多项细化措施填补以往空白
大型演唱会举办期间在本地消费的歌迷,可凭合规发票参加商务部门组织的即时抽奖活动。
大型演唱会期间,全市城市电子大屏、地标建筑主体、交通场站以及公交车、地铁显示屏播放相关宣传欢迎标语及太原城市宣传片。演唱会项目取得演出、安全许可后,可提前开展一次宣传。
组织开展“我在太原看演唱会”Vlog征集活动,歌迷可在抖音、小红书发布原创Vlog,添加话题“#我在太原看演唱会”,根据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评选该场演唱会的最佳人气传播前三名,给予适当奖励。
强化与各社交平台、通信运营商的合作,推出各类主题宣传和服务项目。
产业链条:全方位延伸扩展相关产业
征集大型演唱会礼遇合作酒店,鼓励合作酒店为入住歌迷推出专属折扣房价、主题客房、延时退房、免费接送或行李专送等礼遇服务。
鼓励县区、街区、商业综合体因地制宜打造“歌迷之城”IP、演唱会主题街区、市集等。鼓励各景区推出特色活动,设置演唱会主题打卡点和纪念章集章点。鼓励旅行社推出演唱会主题旅游线路;鼓励娱乐场所推出演唱会主题专场。
倡导各商圈、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旅游休闲街区、酒店饭店等市场主体为歌迷提供优惠打折、餐饮延时、夜宵套餐、营造演唱会专属氛围等各类暖心服务。
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优化线上链接,整合各类市场主体优惠资源,支持线上下单,一键预订,实现“一站式”礼遇服务。
合理规划布局场馆周边商贸服务业态,支持演出场馆适度多元发展,挖掘利用现有场地空间引入特色餐饮、名优特产、非遗文创、文化娱乐等业态,完善服务设施、引导体系,优化内部管理,降低使用成本,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支持演出机构引进演出经纪人、市场营销等专业人才,享受太原市相应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待遇。支持舞台搭建、设备租赁、票务、安保、安全检验、编导、化妆、应援、文创设计制作等演唱会经济相关业态发展。
上述措施涉及奖补资金,同一内容与太原市现行其他奖补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记者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