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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职工医保权威答疑!参保、缴费、报销全梳理
作者:乔静涛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网 发布时间:2026-06-05 00:49:01

近日,山西省医保局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职工医疗保险相关疑问发布专项政策解读,围绕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住院门诊报销、个人账户使用、大额医保补助等七大热门问题逐一细化说明,清晰列明各项医保待遇细则,方便全省参保职工精准了解、用好医保福利。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哪些?哪些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医保?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当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缴纳(山西省各统筹地区费率从6%—8%不等),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的2%缴纳。

参加职工医保后,看病住院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一)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左右(全省不统一),支付标准为80%、85%、90%左右(全省不统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左右。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职工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起付标准:80元/次、50元/次、30元/次,年度起付累计达到300元,不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在职职工55%、60%、65%,退休人员60%、65%、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人员3000元。

2.门诊慢特病待遇。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等46种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左右,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

3.“双通道”药品待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药店按规定使用“双通道”药品时,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政策,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标准是多少?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拨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按85元/月定额划拨。

个人账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两定”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用于本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筹资标准是多少?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含退休人员,不包括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同步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筹资标准山西省各统筹地区60-276元不等。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起付标准为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支付比例为90%,年度支付限额为50万元左右。

记者乔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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