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耀华)省文化和旅游厅4月24日发布的《山西省“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普法维权指南》,聚焦低价团诱饵、强制购物、无证导游、擅改行程等突出问题,面向游客给出行前“三查”、途中“四防”等具体提醒,并公布全省快速维权渠道和法律依据。
指南第一部分提示游客做好行前“三查”:一查产品价格是否合理,警惕远低于交通、住宿成本的“0元游”“政府补贴”“企业赞助”等噱头;二查旅行社是否正规,报名时务必查验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付款并索要发票;三查合同是否规范,必须签订2026年版标准旅游合同,逐项明确景点、停留时间、住宿、购物店名称及时长、自费项目等,口头承诺需写入合同补充条款。
途中“四防”列出相关措施:防强制或诱导购物,游客有权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拒绝,并可录音录像留证;防无证导游、讲解缩水,可要求导游出示电子导游证并扫码核验;防擅自变更行程和甩团,当场声明按合同执行,若被滞留或限制自由可拨110及12345求助;防景区“祈福”陷阱,莫信“消灾”“升值”话术,问清是否自愿并索取发票。
维权环节明确了“三步走”路径。时效上,行程结束后90天内均可投诉,强制购物可在30天内要求旅行社退货并先行垫付货款。全省实行“2+48小时”快速处置机制,即投诉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出具初步处理意见。省文旅厅同时提醒游客保存好合同、付款凭证、导游证照片、录音录像、购物小票等证据材料,并附上简要书面说明,以便快速维权。
投诉渠道方面,游客可随时拨打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直拨各级旅游投诉电话。省级投诉举报电话为0351-2859999。全省11个市投诉电话分别为:太原市0351-4222000;大同市0352-7789343;朔州市0349-2022693;忻州市0350-3074715;阳泉市0353-2020036;晋中市0354-2639011;吕梁市0358-8228506;长治市0355-2035096;晋城市0356-2033849及0356-2057555;临汾市0357-8605310及0357-2221152;运城市0359-26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