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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启动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
编辑:刘强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山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6-04-10 18:40:07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本年度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的申报条件、组织程序和工作要求。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纵深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能源扩量提质、可靠替代。

《方案》对申报项目和企业条件作出明确规定。申报项目单体规模不低于6万千瓦,须已取得新能源“标准地”(即土地预审手续和电网接入意见),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资源开发协议。风电项目还需提供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项目须在建设计划下达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申报企业应具有连续投资能力和开发运营经验,无失信记录,且上年度以来所属集团在山西省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

在组织程序上,《方案》要求山西各市能源局在项目储备基础上进行资格初审,充分考虑“奖优罚劣”,按期将初评结果报送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能源局将组织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文物等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及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省级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建设计划。山西各市能源局需于4月20日前完成初选上报。

《方案》强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将产业配套作为项目开发门槛。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多元参与,要求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同时,优先支持新建系统友好型电站、“人工智能+新能源”融合应用的项目,推动风光项目智能化、高效化、友好化发展。

在开发秩序和全流程监管方面,《方案》明确,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在建设期及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全省风电、光伏项目开发资格。山西各市能源局要建立月调度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期全容量并网。对列入建设计划但未按期建成的项目,山西各市能源局需提出调整规模意见上报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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