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耀华)4月9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进货查验缺失、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原料以及虚假宣传等多类违法行为。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可是,太原市小店区某餐饮店却安排多名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在岗从事餐食制作等食品经营相关工作。今年3月9日,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外卖平台线下经营者开展实地核查时发现该问题,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无证从业问题,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进货查验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的核心环节。然而,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守牢这一关口。迎泽区某餐饮店就因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而被处罚。
2025年8月5日,迎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这家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抽查肉类食材时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然而,9月24日复查时,该店仍无法按要求提供食用油类食材的相关合规证明文件,拒不履行进货查验法定义务。
在经营许可管理方面,同样存在违规行为。今年3月19日,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核查”联动模式发现,太原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线上店铺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经查,该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且不具备专用加工环境及设施设备,却擅自在线上平台销售冷食类食品,存在微生物污染风险。该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相应罚款。
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问题也出现在网络餐饮经营户中。今年2月28日,清徐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城网络餐饮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时,在某麻辣烫店查获多根超过保质期的品牌烧烤肠。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6日,保质期120天。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涉案过期食品并立案调查。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清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虚假宣传问题也不容忽视。今年1月5日,娄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娄烦县某小吃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在网络外卖平台上架“牛肉小串”菜品,实际使用原料为牛肉风味肉制品(不含牛肉成分),商品名称虚假标注为“牛肉”,误导消费者。截至检查时,该菜品已销售少量份数,当事人取得若干违法所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娄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