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耀华)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用药安全保障水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2月2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山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全省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所有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数据上传率力争达到95%以上,实现药品“一物一码、物码同追”。
这是山西深化“三医”协同治理、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近年来,山西省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省已汇聚药品出入库单据信息6398万余条,涉及最小包装19.52亿盒。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发布了国内首例《药品追溯信息采集技术要求》省级地方标准,为构建统一规范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奠定了技术基础。
根据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此次工作旨在构建覆盖全省、全品种、全过程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形成完整的药品追溯数据链。《通知》明确分阶段推进目标:到2026年6月底,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所有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数据上传率力争达到95%以上;到2026年12月底,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实现同等目标,其他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做到应扫尽扫。
《通知》强调,推动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规范采集应用,实现医保药品“无码不采、无码不收、无码不付”,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此前的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曾提出,2026年要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强化风险会商研判,精准排查管控风险隐患。
此次追溯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正是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推动药品安全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变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