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新标准7月25日起执行
作者: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网 发布时间:2025-07-15 16:39:02
本报讯(记者 梁耀华)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14日发布消息,自7月25日起,太原市城六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执行新标准,该标准有效期为五年。
标准明确,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8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调整为4.07元/立方米。
对于居民独立采暖用气(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生活用气量),标准将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90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9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
标准规定,对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其销售价格调整为3.17元/立方米;对使用管道天然气低保家庭用户,按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档内免费使用5立方米,超出部分按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执行。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场所公示公开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政策依据等信息,提高收费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城燃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单位的合作沟通,持续 优化气源采购渠道和结构,多途径积极组织气源,确保太原市生活、生产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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