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高万军 通讯员 田蔚然报道 10月31日,记者获悉,即日起,我省的无偿献血者在山西省内异地可优先用血。这是全省采供血系统为更好地保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权利所推出的一项新政辛。
按照《山西省内异地优先用血政策》规定,在山西省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就医地享受优先用血待遇。
上述人群如在山西省内就医需要用血时,无偿献血者可向其献血辖区血站申请用血,辖区血站审核通过后,填写“异地无偿献血优先用血通知单”,通知无偿献血者就医属地血站,属地血站接通知后会在24小时内发血。
无偿献血者献血辖区血站根据就医属地血站的库存需求,及时补充所用血液。
为更好地保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与优惠用血的权利,让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更好了解相关政策,加大政策的普及力度,更方便临床医护人员开展优先用血与优惠用血的解释工作,减少医患矛盾,太原市血液中心于10月19日新注册“太原市血液中心官方服务号”,此号码专为告知优先用血及优惠用血等政策及服务,并于当天发布了“提高法律意识 警惕非法卖血”、太原市优先用血、省内异地优先用血、太原市优惠用血政策等6条相关内容,并生成二维码,第一批制作了500份二维码摆台,发放至各大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导医台及护理台。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备注:
献血辖区血站,指献血者捐献血液的当地血站(血液中心);
属地血站,指献血者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需要输血的就医地血站(血液中心)。
附:太原市优先用血及优惠用血政策
一、太原市无偿献血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报销政策及标准
在太原市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用可以在太原市血液中心现场报销或者关注太原市血液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报销。
1、报销标准
捐献全血者:
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本人献血800ml以上终身免费用血,800ml以下5年内5倍量免费用血,5年后2倍量免费用血;献血者本人使用机采血小板时,每单位机采血小板按照所献全血可提取的血小板量,5年内5倍量免费用血,5年后2倍量免费用血。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全血时,不限时等量免费用血,使用机采血小板时,按照所献全血可提取的血小板量免费用血。
捐献机采血小板者:
捐献机采血小板满1个单位的,无偿献血者本人使用任何血液产品不限时不限量免费使用。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机采血小板时不限时等量免费使用,使用全血时按照每单位血小板折算800ml全血不限时免费用血。
2、报销需提交材料
(1)无偿献血证;(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3)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4)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5)无偿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人姓名、银行帐号、银行名称);(6)如果是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报销,需要提交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其他关系证明)。
二、享受优先用血政策人群
依据《太原市献血条例》《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失独)家庭成员优先用血事项的通知》《中共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委员会关于军人及其家属优先用血的相关规定》,对于在我市就医需要输血时,可享受优先用血人群范围做出以下说明。
在太原市参加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具有太原市户籍,持有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发放的《山西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扶助证》的计划生育特殊(失独)家庭成员。
现役军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在太原市就医需要输血时可以优先用血。
孤寡老人(持有街办或社区开具的证明)在太原市就医需要输血时可以优先用血。
附:我省各中心血站(血液中心)联络名单:
1太原市血液中心
王颖/刘轶赟
0351-8304100/0351-8304200
2大同市中心血站
李娇
0352-5392573
3朔州市中心血站
史玉林
0349-2168905
4忻州市中心血站
高艳梅
0350-3120268
5吕梁市中心血站
崔红艳
0358-2217640
6晋中市中心血站
李楠楠
0354-3968666
7阳泉市中心血站
冀燕红
0353-2135021
8长治市中心血站
李琴/刘龙
0355-2078208/2078120
9晋城市中心血站
贾亚敏
0356-2095544
10临汾市中心血站
王文娟
0357-8087100
11洪洞县中心血库
王灵巧
0357-6223304
12大宁中心血库
左磊磊
0357-7725000
13侯马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
李静
0357-5582677
14运城市中心血站
崔钟尤
0359—2122515
15垣曲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
晋婷
15503403336
16芮城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
赵丹
1593595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