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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为蓝天保卫战提供法治支撑
作者:梁凤林 吕东来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网 发布时间:2025-04-23 14: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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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记者在阳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已正式获批,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旨在有效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改善阳泉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据悉,随着城市化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阳泉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底已达35万余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实际存量也远超编码登记的6450台。这些移动源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因素。在此背景下,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将《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在立法过程中,阳泉市人大城环委联合市人大法制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多次组织或参与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和推进会,广泛听取生产、检测、建设、施工等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深入北山大院建设工地、恒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地调研,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燃油及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等实际问题;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县区人大及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充分汇聚各方智慧。

该《条例》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诸多亮点。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涵盖油品管控、编码登记、排放检测、维修以及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确保管理工作全面覆盖,有法可依;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分别向社会公布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单位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针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制度长期缺失的问题,《条例》明确规范了监管职责、方式及法律责任,对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各类违法行为,如违反排放标准、拒绝监督检查、提供虚假信息等,均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增强了法规的刚性和威慑力;《条例》设置了举报渠道,并要求定期公布排放污染防治相关信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该条例的出台,是阳泉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接下来,阳泉市各相关部门将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防治合力,共同守护阳泉的蓝天白云。

记者梁凤林 吕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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