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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录取通知书有语病?沿用30年,真的错了?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网 发布时间:2025-08-07 21:36:17

近日,有网友发帖指出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中两处表述存在语句问题,引发网络关注。北京大学回应,将接受网友建议并反馈相关部门,后续将研究改进。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张三夕表述,引发此争议的表述并非严重语病,但的确有改进的空间。记者搜索发现,北大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表述至少在近五年间未作调整,且其核心句式可追溯至三十年前。


网友指出录取通知书中两处问题

网友在帖中提出的第一处问题为录取通知书中的“我校决定录取你入xx学院(系)专业学习”。

网友认为,此句存在“句式杂糅”问题,“决定”“录取”“入”“学习”多个动词叠加,且“录取”不可接兼语结构,建议修改为“我校决定录取你为xx学院(系)专业学生”。

第二处争议语句为“请你准时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

网友指出其存在“语序不当”和“用词不当”:一是“准时”作为状语应置于谓语“到校报到”前,而非时间状语前;二是“准时”通常对应具体时间点,而“八月十八日”为一天时间范围,建议将“准时”改为“按时”,表述调整为“请你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专家认为并非语病但表述啰嗦

北大录取通知书中的争议语句真的是病句吗?

对此,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张三夕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两处表述并非严重语病,但存在不够简洁通顺的问题。

  • 对于第一句“录取你入专业学习”,张三夕认为语句本身“说得通”,但动词叠加导致表述啰嗦。相比之下,“录取你为某专业学生”的表述更简洁,不过原句并非病句。

  • 关于第二句的状语问题,张三夕指出,汉语状语位置相对灵活,“准时于某日到校”的表述虽不算语病,但不符合语言习惯。将“准时”或“按时”调整至“到校报到”前,如“于某日按时到校报到”,会更通顺自然。

张三夕强调,公文类文本应注重简洁明了,避免读起来拗口,此次争议中的表述虽无大错,但确有改进空间。

行文风格核心句式已沿用30年

记者搜索近五年网友晒出的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发现,引发争议的这两处表述文字基本一致,未做明显改动。


进一步搜索发现,北大录取通知书中引发争议的核心句式至少已沿用近三十年。


一份1990年的北京大学博士后录取通知书(与本科录取通知书性质不同)表述为:“我校决定录取你为xx系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使用“录取为...”结构),并称呼为“xx同志”。

而一份1995年的北京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显示,表述已变为“我校决定录取你入xx专业学习”,与当前争议句式一致。

同时,“请你准时于x年x月x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的表述在1995年的通知书上即已出现,与当前格式相同。


对于网友提出的建议,北京大学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网友的关注,将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相关情况,后续会研究如何进行改进。

END

编辑 | 星仪

来源 | 经视直播、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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