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一凡
5月9日,位于忻州市忻府区的牧马河水韵悠悠、生机盎然、风光旖旎,在这片水域的南沿东岸“司法保护生态修复示范林地”,正在开展一场热火朝天的植树活动。
原来,是忻州市忻府区法院联合林业局等单位开展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微风中,新栽的松柏树苗轻轻摇曳,好像在宣告生命的力量,又仿佛在讲述这片示范林的由来。

“这已经是我们开辟的第二块生态修复示范林了。”忻州市忻府区法院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刘佳介绍。谈及建设示范林的初衷,那还得从四年前的一起盗伐林木案说起……
2022年的一天,忻州市忻府区三交镇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村出现了林木被砍伐的情况,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固定了现场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被告人张某为了谋取私利,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以6000元价格擅自将村集体林木盗卖、砍伐。
忻州市忻府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我们对张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张某表示愿意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刘佳说。结合本案案情,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补植苗木310株,存活率要达到80%以上,当地林业部门制定了专业的修复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
实践中,有的被伐树木原场所比较分散,或者是在原地完全修复已不太可能。刘佳说:“原地补种会面临很多困难,比如靠近村庄的补种区域,可能会遭到牛羊等动物的啃食,管护难度大,还有的土地条件较差,树苗的成活率不太理想。”
于是,忻州市忻府区法院探索通过异地补植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2023年6月2日,该院在三交镇岁兴水库旁设立“生态修复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当天,5名盗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在此地完成了近900余株松柏树的补种,刚才那个案子里的张某也完成了补植。
补植过程中,林业局工作人员对被告人进行专业的种植指导,重点核查补植苗木的树种、苗情、种植数量、密度以及面积等,督促加强管护。“我们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生态修复补植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被告人补植的树木进行验收、监管,确保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到位。”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工作人员樊晓芸讲道。
三年前,岁兴水库东岸的山坡还是一片黄土裸露、草木稀疏的景象;如今,这里已是松柏挺立、层林叠翠。这些林木将起到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美化环境、净化水库水质的重要作用,有力推进水源地保护和生态建设。
三交镇镇长罗伟强表示:“‘生态修复异地补植复绿基地’本身也是一种最生动、最有力的警示。村民们看到乱砍滥伐的人受到法律制裁,再亲手把树一棵棵种回去,这比任何宣传都来得有力。”
这些年,忻州市忻府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集中执行等活动,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三交镇再也没有发生过盗伐、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去年4月17日,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在牧马河南沿东岸建设了第二块“司法保护生态修复示范林地”。如今,两块林地共补植松柏等苗木3100余株,司法的力量化作松柏的年轮,法治与生态在这里深情对话。
刘佳表示:“汾河从忻州境内的管涔山巅发源,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生态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以更多司法的‘绿’动,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