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成海红) 近日,两面印有“恪守司法公正,优化营商环境”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由山东某企业专人送至晋中中院韩敏、郭东星法官手中。这份谢意,源于一起标的额上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起一度剑拔弩张的大案,在审判、执行法官团队的匠心调解下,于一审阶段便圆满化解。
该案系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额巨大,双方矛盾深、对立僵持。
受理案件后,韩敏法官深知,对于身处异地的原告企业而言,时间就是生命,资产就是根基。考虑到原告企业异地诉讼成本高昂,一旦资产无法保全,维权将面临巨大风险。韩敏法官坚持“保全先行、权益保障”的原则,多次果断下达财产保全裁定,层层设防、滴水不漏,成功锁定被告公司核心涉案资产,为远道而来的原告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也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资产保全只是第一步,如何实质性解决纠纷才是关键。面对上亿元标的额的复杂分歧,承办团队并未拘泥于“就案办案”的固化思路,而是秉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化解”机制。
调解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法官团队摒弃简单的裁判思维,转而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深入剖析本地企业的经营困境与外地企业的生存刚需。针对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认定等核心要点,不厌其烦、多轮联动,多次与当事人开展线上线下深度沟通。既从法律条文层面严谨释法,又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韩敏法官与当事人多轮艰苦细致的沟通,原本一度僵持不下的亿元大案几个月就调解成功。被告公司承诺分期支付巨额欠款,原告企业亦为彰显诚意主动放弃部分违约金。同时,法院依据调解结果为当事人减免了数十万元的诉讼费用,切实为企业减轻了经济负担。
立案执行后,郭东星法官全面梳理案情,掌握了被执行人的企业状况与案件症结。经了解,双方虽有良好合作基础并曾达成调解,但在履行阶段,因被执行人屡次违约、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再生,信任基础严重受损。
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优质资产偿还债务,被执行人因企业重整,煤矿透水等原因陷入了经营困难。
带着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初心,郭东星法官力求寻找化解纠纷的最优解,画出双方共同发展的同心圆。在执行办案过程中,郭东星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对背协调,与申请执行人充分沟通。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经营困难,处于生死存亡的边缘,急需资金化解危机,有减免利息一次性解决争议的可能性,并结合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情况,进一步了解申请执行人的真实诉求和履约底线。
郭东星团队在一周内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铁路专用线公司和高档酒店公司等六家公司的优质股权,对财产线索认真甄别,依法查封了包括劳斯莱斯、梅赛德斯奔驰等高档车辆在内的多台车辆,冻结了银行账户资金数百万元,通过查控一系列易变现资产,掌握了强制执行主动权,奠定推进执行案件进展的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郭东星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企业进行走访了解,得知该企业系当地重点煤焦企业,承担转型发展重任,企业员工数千人,近年来由于企业破产重整、市场波动和煤矿透水等不利因素陷入经营困难。结合调查所掌握的情况,郭东星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陈述利害,争取矛盾实质性化解。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以一次性支付5000万元了结案件的和解意向,并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履行完毕。
该案仅用60天就“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