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治
限制出境显神威 主动还款求解除
编辑:姚志文 来源:智慧生活报 发布时间:2026-04-29 09:07:20

 

  本报讯(记者 王泽锋) “对不起,你已被法院限制出境,无法登机。”近日,被执行人吕某某在机场两度被拦,最终主动联系汾阳法院,还清了全部欠款。这正是汾阳法院用足“限制出境”强制措施,成功破解“人难找、案难执”困境的缩影。
  王某诉吕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汾阳法院审理,判决吕某某偿还王某货款本金6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吕某某未履行义务。2025年1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因吕某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秉持“终本不终结”的执行理念,执行干警持续追踪线索。2026年2月初,通过排查省高院下发的《违反限消令乘机人员名单》并核实民航局信息,发现吕某某已有5次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出境记录。鉴于吕某某多次违反限制消费令出境,存在明显的规避执行恶意及再次离境风险,执行干警任云飞立即依法恢复案件执行,并作出《限制出境决定书》。
  前不久,吕某某计划乘机前往老挝、泰国,在广东两地机场安检时均被海关拦截。无法出境的现实,彻底打破了其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为能顺利出境,吕某某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全部案款履行完毕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吕某某的限制出境措施。同时,针对其此前拒不履行的违法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限制出境措施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出行自由,形成强大法律威慑,有效促使被执行人从“设法躲藏”转向“主动履行”。下一步,汾阳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更多分享 X
一键分享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朋友
百度贴吧
豆瓣网
邮件分享
有道云笔记
人人网
花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