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中违反安全法规,实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此外,即使自己不直接驾驶机动车,在明知他人醉酒的情况下,教唆、胁迫或者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仍将车辆出借的,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11日晚,徐某某与李某某等人共同饮酒后,徐某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副驾驶位载该车所有人李某某,后座载2人)行驶至忻州市慕山路与利民街交叉路口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6毫克/100毫升。经山西天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7.66 毫克/100毫升。
李某某作为车辆的所有人明知徐某某醉酒仍放任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危险驾驶罪共犯。
■法院判决
被告人徐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酒精含量247.66 毫克/100毫升,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某某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徐某某醉酒仍坐副驾驶放任其驾驶本人车辆上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属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被告人徐某某、李某某认罪认罚,结合忻府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忻府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危险驾驶的常见行为:1.酒后驾驶;2.超速行驶;3.疲劳驾驶;4.分心驾驶;5.闯红灯;6.未保持安全车距。
危险驾驶的危害:1.人身安全: 极易引发伤亡事故,据统计,我国每年约5万起交通事故与危险驾驶相关;2.法律风险:面临罚款、扣分、吊销驾照甚至刑事责任(如危险驾驶罪);3.社会影响:破坏交通秩序,增加公共安全成本。
预防与应对建议:1.自律意识:遵守交规,杜绝侥幸心理。2.技术手段:使用导航限速提醒、防疲劳APP等。3.公众监督:鼓励举报危险驾驶行为(如122报警平台)。4.企业责任:运输企业需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忻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