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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儿子能否拒绝赡养?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网 发布时间:2025-09-10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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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寿阳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村头,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村民在家门口“零距离”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小某系父子关系。王小某年幼时,其母与王某离婚。如今王某年迈体弱,无经济来源,要求王小某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足额赡养费。王小某以年幼时王某基本未尽抚养义务为由,仅同意支付少量赡养费,双方由此产生争议,诉至寿阳法院。
  法院工作人员首先上门了解王某的情况,得知其年事已高,现借住在他人院落,缺乏生活来源,并考虑到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增多、难免存在赡养纠纷等情况,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王某所在村。
■法院审理
  再次来到王某村里,开启巡回审理。国徽悬挂,几张桌椅简易布置成临时法庭,周边村民围坐旁听。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向双方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规定,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法官从事理、情理到法理,从道德层面到法律规定,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尽力缓和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还向王某送上了白面、大米等慰问品,以司法温度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
  承办法官结合本案案情,深入浅出地为村民讲解了与赡养相关的法律规定,并耐心细致地回答了现场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本次巡回审判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从坐堂审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寿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将司法服务向一线延伸,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院新“枫”景。 寿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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