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泽锋)国有资产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稳定器”和“压舱石”,当“沉睡”的国有资产被占用,如何依法唤醒、护其归位?近日,平城区法院主动出击、温情攻坚,用两场漂亮的“腾房战”,让“沉睡”的国有资产重获新生。
大同市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腾出租赁大同市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8000平方米场地。但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大同市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遂于2025年4月30日向平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已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期间,场地实际由其妻子窦某占有。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执行局迅速部署,联合申请执行人多方查找,于7月联系上窦某。经过反复沟通协商,窦某同意在一个月内清理场地内的10间彩钢房、办公桌椅、办公柜子等附着物,并承诺清理完成后立即交还钥匙,腾退涉案场地。
8月26日,平城区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顺利完成8000平方米国有场地的集中腾退,让这块“沉睡”的国有资产重新具备启用条件。
与此同时,平城区西大庆路北的30亩国有土地,正面临另一场“拉锯战”。
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街道某村民委员会诉大同某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大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大同某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返还位于车管所西大庆路北3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但2月27日执行通知书送达后,被执行人大同某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并且对生效法律文书有抵触情绪,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处置。“硬来容易激化矛盾,得让当事人明白‘拒不执行’的后果,更要让他们理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意义。”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开启了长达6个月的“沟通攻坚”。
从春寒料峭到盛夏酷暑,从法律条款解读到国有资产保护的重要性,从“拒不执行可能面临的处罚”到“配合腾退的合理解决方案”,执行干警们掰开揉碎地讲、耐心细致地劝,经过近6个月的不懈沟通,终于打消了被执行人的抵触心理。8月,平城区法院执行局顺利完成该30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腾退工作,包括三层楼交易大厅、职工宿舍、办公区等30多间房产,以及旧交易市场岗亭,彻底解决了这起国有资产返还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