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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测现场调 原被告露出满意笑容
编辑:刘强 来源:智慧生活报 发布时间:2025-04-02 1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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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郭静雅)“谢谢法官,我的事情终于有人管了!”近日,泽州法院高都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13年的因破坏坟地引起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双方当事人终化干戈。

  秦某甲与秦某乙系同村村民,秦某甲的祖坟在秦某乙的耕地里。2012年,秦某甲发现秦某乙在犁地时致使秦某甲家的祖坟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秦某甲要求秦某乙恢复原状,双方在2016年和解。2024年,秦某甲再次发现其祖坟遭到破坏,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秦某乙恢复祖坟原状并赔偿损失。
  高都法庭在受理该案后,多次到该村进行了调查走访。“法官,那是我的地啊,凭什么我不能种,秦某甲欺人太甚了!”才做完心脏手术的秦某乙激动地向承办法官倾诉。“这件事情时间太长了,我们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在向村委了解案件背景时,村委主任表示可以向原来的老书记了解情况。在了解到案件的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进行勘验。“法官,我真不是要讹钱!”秦某甲在现场说到激动之处流下了眼泪。
  面对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安抚好双方情绪,并结合乡风民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秦某甲对于祖辈的感情可以理解,但是也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保障秦某乙的承包经营权。秦某乙在耕种时也要理解秦某甲,秦某甲对逝者悼念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近日,法庭工作人员来到坟地现场,在村委的协助下,先到坟地现场进行测量,确定四至,并制定了调解方案,秦某乙在四至范围内不再进行耕种,秦某甲放弃索要赔偿,并自行负责修缮祖坟。
  最终,秦某甲与秦某乙都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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