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作为心血管疾病中最危急的类型之一,其救治成功与否高依赖于发病初期(120min内)能否获得及时、正确的干预。然而,在突发胸痛、濒死感袭来时,患者及家属常因恐慌而采取的看似“自救”行为,实则可能加重病情,危及生命。危险行为非但无助于缓解病情,反而可能成为压垮脆弱心脏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普及急性心梗发作时的“行动禁忌”,与普及求救方法同等重要,是提升院前生存率的关键一环。
一、急性心梗概述
急性心肌梗死是冠状动脉因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破裂,继发血栓形成,导致冠状动脉管腔发生急性、持续性闭塞,引起相应区域心肌因缺血缺氧而坏死。其典型症状包括突发性的、剧烈而持久的胸骨后、紧缩性疼痛,常放射至左肩、左臂内侧、下颌或背部,并伴有大汗、恐惧、濒死感、恶心、呕吐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症状不典型,如突发呼吸困难、极度乏力、晕厥或上腹部剧痛。心梗发作时,缺血性坏死的心肌区域电活动极不稳定,极易诱发恶性心律失常,如心室颤动,导致院前猝死。同时,坏死心肌的收缩力急剧下降,可能导致心源性休克或心力衰竭。
二、强行活动——自行走动、下楼、驾车
在急性心梗发作时,心脏正处于极度缺血和电风暴的边缘。任何形式的身体活动,即便是看似轻微的自行走动、下楼梯、驾车前往医院,都会显著增加全身及心脏的耗氧量。更危险的是,强行活动直接导致心率加快、血压升高,不仅加重心脏的工作负荷,还可能促使不稳定斑块进一步破裂,造成其他血管的次生栓塞。因此,绝对禁止一切自主移动,应立即采取静止体位(通常建议平卧或半卧位,以自觉最舒适、呼吸最顺畅为宜),等待配备专业监护和抢救设备的救护车到来,这是保证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三、盲目用力咳嗽——“咳嗽心肺复苏”
网络上流传着一种“咳嗽心肺复苏法”,称在感觉心脏不适时,用力、深快地咳嗽可以维持意识,甚至“起死回生”。这一说法在急性心梗的语境下是极其危险且错误的误导。对于院外急性心梗患者,盲目、剧烈、频繁地用力咳嗽有百害而无一利。首先,剧烈咳嗽本身是一项剧烈的体力活动,会瞬间大幅增加胸腔内压和心脏后负荷,急剧增加心肌耗氧量,加剧心肌缺血。其次,咳嗽时屏气、用力动作可能引发血压的剧烈波动,这对于已经脆弱不堪的心脏和血管是巨大冲击。再者,这一行为会严重干扰患者及家属对核心救命措施(立即呼救并安静休息)的执行,浪费宝贵的抢救时间。
四、擅自服用或加量服用药物——镇静剂、强力止痛药或不明成分的“急救药”
在等待急救时,药物使用必须极度谨慎。硝酸甘油虽是常用急救药,但若血压过低(收缩压低于90mmHg)或心率过快过慢时服用可能加重休克;若既往未用过,首次服用也需在能监测血压的条件下谨慎进行。而除此之外的其他药物,擅自使用风险极高。首先,服用镇静剂(如安定类)可能抑制呼吸、掩盖病情变化,导致患者意识水平下降,无法准确表述症状,干扰专业人员的判断。其次,使用强效止痛药(如吗啡类)在院外无法控制剂量,可能导致呼吸抑制、严重低血压甚至意识丧失,造成二次伤害。最危险的是服用来源不明、成分不清的“急救药”或“祖传秘方”,这些药物可能含有烈性成分,引起不可预知的血压波动、心律失常或过敏反应,使本就混乱的体内环境雪上加霜。正确的做法是:在拨打急救电话时,清晰说明患者症状、已服用药物及过敏史,在急救人员到达前,除既往有明确医嘱且在特定条件下可含服硝酸甘油外,切勿给患者喂服任何其他药物,包括饮水也应尽量减少,以防范可能需紧急麻醉手术时发生误吸的风险。
结论:
急性心肌梗死的救治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但正确的“起跑姿势”至关重要。发作时,任何增加心脏负担、干扰病情判断或延误专业救援的行为都必须严格禁止。核心行动准则可概括为“一静、二呼、三慎药”:立即停止一切活动,保持静止休息;第一时间呼叫急救中心,等待专业医疗人员介入;在明确医嘱前,谨慎对待药物,切忌盲目用药。唯有如此,才能为濒死的心肌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雷冬梅